酒醉闹事尝苦果 寻衅滋事被拘留
2021-06-03 20:06:17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许建辉 | 点击量:15419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许建辉)5月29日22时许,姚某带着自己的小孩到娄星区某洗浴中心洗脚,小孩到前台拿了两瓶旺仔牛奶,结账时姚某认为自己的孩子拿牛奶时服务员没有经过家长的同意便擅自给了孩子,而且姚某认为自己的孩子只喝了一瓶牛奶,因此只愿意付一瓶旺仔牛奶的钱。

 前台服务员孙某与姚某发生了争执,姚某觉得孙某说话难听,感觉自己受了委屈,便打电话给自己的丈夫徐某诉苦。徐某正和康某、徐某某等人喝酒,三个喝了酒的男人闻讯一同赶往洗浴中心,酒劲上头的徐某等人找到了与姚某发生口角的服务员孙某,二话不说一阵殴打,虽然在姚某及旁人的劝阻下,徐某等人没有继续对孙某的殴打,但是酒精刺激下的徐某却在大厅里大声嚷嚷、吵闹不休。

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制服了“发酒疯”的徐某,并将双方当事人带至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大科派出所调查处理。到了派出所,康某和徐某某的酒醒了一半,马上意识到事情的严肃性,对各自到洗浴中心殴打孙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徐某却仗着酒劲一直在派出所值班室拍桌子、大吵大闹,民警多次予以制止,徐某反而变本加厉一直吵闹到次日清晨。

酒醒后的徐某对自己酗酒后到洗浴中心殴打服务员孙某和自己在派出所大吵大闹、扰乱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后悔不迭并留下了悔恨的眼泪。其妻子姚某也求情说徐某是喝了酒不受控制才做出“出格”的事情,但是法律不讲人情。目前,徐某因寻衅滋事和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康某、徐某某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二日。

警方提醒:饮酒要适量,否则伤身又误事。酒后闹事,代价只会是悔恨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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